不参加寝室内清扫卫生、集体劳动等各项工作的个人,老师及同学有权提出批评教育。
寝室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就寝及熄灯时间。
寝室内卫生不到位,脏乱差现象明显,卫生器具不清洗,不能明确具体责任者,整个宿舍接受点名批评教育。
寝室内衣被鞋袜,及生活学习用品摆放整齐、整洁,寝室内不得有明显异味,被子鞋子经常洗涤晾晒,不出现异味,勤洗澡,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。放到杂物间或丢弃。对于影响寝室卫生和他人生活质量者,老师、同学有权批评。
寝室内公共财物由共住学生共同管理,如有损坏,由损坏者照价赔偿。不能明确责任者,则寝室内全体成员共同赔偿。
学生应当接受学校住宿安排,包括上下床位,床的里外位置,物品摆放等一切安排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攒动。
提倡良好的学习习惯,按时作息,积极锻炼身体。文化课专业课并重,每天坚持有适量的时间学习文化课,并坚持文化课辅导。
寝室内休息不得大声喧哗,大音量放音乐,在熄灯后,不得再有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。发生上述情况,老师、同学有权对此批评教育。
艺林书画寝室管理委员会
2015年7月1日